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9月30-10月7日放假,为了加强假期员工安全管理,现将学院安全管理规定通知如下:(见附件)
祝:全体员工节日平安,愉快!
yl23455永利
2011.9.28
为了加强员工在节假日期间(以下简称假期)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校纪院规,经学院研究,对公司员工在节假日期间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辅导员必须适时加强员工的安全维稳教育,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本人、同学、家长及学校负责;
第三条:每次节假日前各班长负责组织本班员工的主题班会,贯彻落实学校学院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班员工实际,提出要求,使每位员工明确假期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节假日期间,在校员工原则上不准离开吉首市,在校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就寝,严禁在外逗留、通宵上网、聚会等;离校者必须向院方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条:员工确需离开学校到外地的,必须在离校前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班长需提前组织班级同学填写假期去向登记表,要求离校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并注明离校时间、去向、本人联系方式、家庭联系方式和返校时间等基本信息。班长负责核实同学签名,员工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年级各班的请假(条)及假期去向表,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第六条:严禁员工提前请假或延长假期,到校后要在请假时间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学工办销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必须向辅导员电话请假。学院对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或逾期不返校者按双倍课时旷课处理,并给予院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替他人或委托他人请假,确实有来不及当面请假的,需征得辅导员同意后,待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员工离校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在外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风情民俗,树立老员工的良好形象;返校时要注意安全,如离校期间出现下落不明、伤残事故和各种纠纷等事故,其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第九条:严格审批程序,请假3天内(包括三天)由辅导员审批, 6天内由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半个月以内由教务处审批;
第十条:坚持信息员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学院学工办设立值班室和值班员,各班设联络员(班长),始终保持同学之间、师生和家长之间,联络员和辅导员、学院之间保持全天候的联系。
第十一条:坚持报告制度,特殊时期(情况),如非典、甲流防控期,或其他紧急情况期间,要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逐级报告;
第十二条:坚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寝室长、各班班长、年级辅导员、主管院领导是报告人和第一责任人,对不及时报告或知情不报或错报或漏报的,要首先追究当事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处理。
第十三条:禁止以班或者寝室为单位组织外出集体郊游,谁组织谁负责;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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