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 2020 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中、高级职称,其中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2.优秀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
5. 高校“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均应在学校上报教育厅的“双一流”学科成员名单之列。
二、申报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围绕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针对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成果转化。各项目负责人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3.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应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及验收的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及验收原则上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团队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公司产品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员工。
5.落实严格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向我厅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我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省属本科院校需从重点项目中安排1项扶贫项目。高校“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请将该链接复制到谷歌浏览器,限用谷歌浏览器),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及密码的老师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账号,机关单位个人申报请与社科处联系。请科研秘书及时向社科处索取账号与密码,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请账号与密码(机关单位除外)。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月15日,公司系统申报截止时为9月10日,逾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者请在系统下载、填写并上传申请书。由各学院统一填写好《申报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指定邮箱,同时交送1份纸质申请书到社科处208室。机关单位直接按要求报送社科处。
3、学校将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工作。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由各学科自行评审推荐,并于9月13日前将最终推荐结果报送至社科处208室。
联 系 人:王莲思 杨帆
联系电话:0743-856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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